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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4-18 09:15:36 作者:zz 來源:互聯網
在很多想要注冊商標的企業或者是公司,發現注冊商標比較麻煩時,會選擇商標轉讓的方式,這樣直接轉讓已經注冊好的商標,就會避免出現商標類似的情況發生,也能盡快擁有自己的商標,只要轉讓后登記之日起就可以生效使用,那么如果商標著急轉讓卻又要到期了怎么辦?
我們知道,商標注冊成功后,有一定的期限。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批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十年有效期屆滿的,必須在到期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登記;在此期間未提交申請的,可以延長6個月。
商標續展需提供以下材料: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
(2)申請人經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從商標注冊大廳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核對后退還);
(4)注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語的,還應提供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署的中文翻譯。
商標續展并不難,但如果在商標轉讓期內出現商標臨期情況,可以同時辦理兩項手續。
一般來說,商標續展的申請期限為1~2個月,商標轉讓程序需要6個月左右。此外,商標轉讓需要經過嚴格的操作和批準。如果發現商標只有一年或更短,商標局不會批準商標轉讓,但商標轉讓和商標續展可以同時進行。
其實,最好是在轉讓出去之前能夠將商標續展辦理下來,這樣轉讓價值比較高,因為如果有人來接手你的商標卻發現馬上要到續展期了,那他接手后馬上就要辦理商標續展或者說剛接手你的商標就因未按規定手續續展而被自動注銷了,相當于花了大價錢買了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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